各党总支(党委)、党支部: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主题教育走实走深,并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根据省委第十三巡回指导组意见,结合实际,决定对全校各单位部门党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方式
主要采取他查和自查的方式。他查由学校主题教育指导组组织,重点采取查阅资料、座谈交流、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自查由各单位部门党组织撰写自查报告、填报有关情况清单(见附件)。
二、检查评估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四个到位”“十八个是否”“四个扎实”,主要检查评估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组织指导、创新工作等情况。
三、检查评估时间
十二月中旬。其中各单位部门党组织的自查报告、相关清单及支撑材料于十二月十六日上午十二点前,加盖公章后报所属指导组。非特殊情况逾期不报者,将扣除本单位部门评估总分的百分之五。
四、检查评估结果运用
评估等次按好、较好、一般、差掌握。
(一)评估结果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及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述职及年度工作为好等次的,原则上主题教育评估应为好等次。
(二)主题教育评估为差等次的,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能定为好(优秀)等次,学团等工作不能定为优秀等次。
(三)主题教育评估为差等次的,党组织书记要在抓党建述职报告中,作出专题检讨。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检查评估工作,将其作为深化主题教育的重要任务,真抓抓真、实抓抓实,不折不扣地完成自查。
(二)通过自查,对主题教育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对规定动作未完成或达不到要求的,该补课的补课,该“回炉的回炉”。
(三)各指导组要加强督导检查,公平公正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教育情况进行评估,指导他们检视不足,剖析原因,抓好整改,切实把评估过程作为一次受教育的过程,将评估结果作为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的基点,从而形成主题教育的长效机制。
(四)各单位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填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对造假、涂改、虚报等情况,一经发现,其评估结果直接定为差等次,并严肃迫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9:主题教育检查评估材料清单
济宁学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