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请认真做好教职工开学到岗统计工作,填写《教职工开学返校情况说明表》(见附件),全勤单位使用(表1),有未报到人员单位使用(表2),于9月2日下午4点前报送纸质版1份到人事处(人才工作处)309室。
各单位、部门应严肃考勤纪律,如实报送相关情况,凡有瞒报漏报情况的,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人事处(人才工作处)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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