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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级新生入学和中秋、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06  信息来源:   点击: 次

各基层党委,各单位、部门:

2024级新生入学在即,2024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育人环境、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做好2024级新生入学和中秋、国庆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紧盯关键节点,扛牢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决扛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安排部署,抓好关键节点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师生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任务,结合《关于开展违规公务接待、公款旅游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好“头雁”效应,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了解、及时发现分管领域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

二、筑牢底线意识,做到令行禁止

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执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严禁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要求中打折扣、搞变通、走过场,敷衍塞责、消极应付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学生及家长宴请;严禁通过快递、物流等方式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土特产品、有价证券等;严禁让管理、服务对象或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参与管理、服务对象或学生及家长出资邀请的娱乐、休闲等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手机卡、图书、报刊、培训辅导、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要发挥教师这一职业示范榜样作用,坚决抵制酒驾醉驾、失德失范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自觉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法律法规。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坚决防止出现脱岗、空岗、漏岗或酒后上岗等问题。

三、加强监督检查,释放严的信号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坚持严的基调,挺纪在前,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畅通监督渠道,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问题,从快从严查处,严格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追究本人直接责任,又追究相应领导责任,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举报电话:0537-3196022

网上举报:山东省纪委监委举报网站(http://shandong.12388.gov.cn/)(从“网上举报须知”进入)


济宁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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