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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媒体年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2-04  信息来源:宣传部(教师工作部)   点击: 次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推进我校网络思政创新,进一步规范全校新媒体运营和管理,构建网上网下协同育人新格局,按照《济宁学院新媒体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学校决定对全校各单位新媒体进行年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以校内各基层单位、职能部门、师生社团等名义开设运营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QQ、抖音、B站、快手和APP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

二、年审办法

本次年审采取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对本年度内新媒体平台的发布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在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按照“一个平台一张表”的要求填写《济宁学院2024年度新媒体运行年审表》和《济宁学院2024年度新媒体账号信息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人对各单位新媒体平台的运营与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年审中存在问题的新媒体平台,党委宣传部将以书面方式反馈至所属(挂靠)单位。未经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新媒体平台,不得参加本年度全校新闻宣传各类评选活动,并予以关停,直至完成整改、审查通过后方可继续运营。

三、具体要求

1.新形势下,新媒体是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的前沿阵地,承载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重要职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媒体平台的运营与管理,认真组织、安排专人做好本次年审工作。

2.《年审表》《汇总表》请使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后,在12月20日前将纸质版交至行政楼A405,电子Word版以“单位名称+新媒体年审”方式命名,发送至jnxyxcb@126.com。

联系人:李艳秋        联系电话:3196029—203

附件1:《济宁学院2024年度新媒体运行年审表》

附件2:《济宁学院2024年度新媒体账号信息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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