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党委:
根据《中共济宁学院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修订)》和《济宁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修订)》(济院字〔2021〕33号)的相关要求,二级学院党委应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情况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开展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三个部分,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内,存在的问题部分不少于总篇幅的四分之一。
请在2025年1月7日前将纸质版(由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党委印章)报送至党委宣传部(行政楼A4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宣传部邮箱jnxyxcb@126.com。
联系人:杨朝 联系电话:3196028-204
党委宣传部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