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11月4日下午5:00整(北京时间),济宁学院学生公寓翻新屋面防水工程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仅有1家供应商可参与本项目报名,因此未达到三家以上法定数量。根据山东省财政厅文件(鲁财库【2007】35号)关于《山东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三十八条 ,(一)应当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作为被询价对象,并向其发出询价采购文件或询价函。经采购人同意,相关部门认可,本项目废标,重新组织采购。
济宁学院
山东兴联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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